千里山镇党委、纪委,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区直各部门和单位党组(党委),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整合宣传资源和力量,不断扩大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引导力、传播力和影响力,营造正风反腐的浓厚思想舆论氛围,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实行“网微端刊”统一管理 建立新闻宣传评价保障机制的意见》和《乌海市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暂行办法》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新闻宣传体制机制,有效整合新闻宣传力量,畅通新闻宣传渠道,创新新闻宣传形式,不断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敏锐性、系统性和主动性,切实掌握反腐倡廉话语权,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舆论保障。
二、 宣传内容
(一)开展形势任务宣传。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宣传中央、自治区和我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开展工作成效宣传。重点宣传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采取的主要措施、典型做法和取得成效,各部门和各单位在正风反腐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效,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特色亮点工作。
(三)开展正反典型宣传。注重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通报曝光,广泛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违纪典型通报曝光力度,深刻剖析典型案例,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大力宣传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和家风;大力宣传廉政文化活动,突出书法城特色,广泛征集、创作动漫、微电影、书画作品等优秀廉政文化作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五)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强化正面宣传,针对网上涉腐涉纪热点敏感话题,及时撰写发布有深度、有说服力的评论文章,释疑解惑,做大做强网上正面声音,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度效”,敢于发声、善于发声,做到重大问题不缺位、关键时刻不失语。
三、 宣传机制
(一)建立新闻宣传统一管理机制。区纪委监委宣传部门统筹整合资源和队伍,对本级“网微”(即网站、微博、微信)、廉政教育阵地(廉政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文化示范点)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二)建立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机制。建立“大宣传”格局,加强与中央、自治区、市级主要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推送纪委监委重大工作部署、专项工作进程、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内容的稿件。加大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党风廉政建设》内刊、《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纪检监察网、《时代风纪》杂志、《内蒙古巡视》内刊、“内蒙古巡视巡察”微信公众号等中央、自治区、市级媒体上的宣传力度,形成向上推送报道和对外宣传的强大声势。
(三)建立新闻宣传会商机制。针对重要节点、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区纪委监委宣传部要及时制定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协调区委宣传部,召集新闻媒体负责人、采编人员以及新闻宣传通讯员共同会商策划宣传选题,讨论研究在中央、自治区、市级主要媒体和纪委监委宣传阵地宣传重点和用稿需求,及时组织采写有分量的新闻稿件。
(四)建立整体联动机制。构建由区纪委监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协调,镇、街道纪(工)委、区直各部门、区委巡察办,工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派驻(出)机构积极参与,新闻单位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机制。
(五)创新新闻宣传载体。在运用好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同时,发挥新媒体作用,构建反腐倡廉宣传新矩阵。借助海勃湾区纪检监察网和“廉洁海勃湾”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打好多媒体发声“组合拳”,奏响正面宣传“交响乐”,切实提升正面宣传的到达率、阅读率、点赞率,做到屏幕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纸上有形、网络上有痕。
四、 编审程序
(一)建立新闻稿件审核制度。建立稿件原审制度,实行文责自负,凡需推送报道的稿件,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核把关。凡涉及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活动的新闻稿件,原则上由分管宣传工作的领导审签,重要活动需本人审签;涉及机关各部门的新闻稿件,先由部门内部审核把关后报各自分管领导审签;综合性新闻稿件由宣传部负责审签,重要稿件视情况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签。镇、街道纪(工)委、区直各部门、区委巡察办的新闻稿件由各自分管领导审定,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的新闻稿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审定,联系领导审签。
(二)建立上稿量化管理制度。镇、街道纪(工)委、区直各部门、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派驻(出)机构要对工作定期进行预判,及时与区纪委监委宣传部沟通,发现并报送新闻稿件或线索,并注意留存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各镇、街道纪(工)委的量化标准为:在内蒙古纪检监察网刊发信息每年不少于2篇,在“内蒙古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平台刊发信息每季度不少于1篇(由区纪委监委直接推送),在《乌海日报》刊发信息每季度不少于1篇,在乌海市纪检监察网和“乌海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平台刊发信息每月不少于1篇。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机关综合职能部门和执纪监督部门、各派驻(出)机构量化标准为:在乌海市纪检监察网和“乌海市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平台上分别刊发信息每月不少于1篇,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部门刊发信息每2月不少于1篇。区直各部门在中央、自治区及市级媒体刊发稿件情况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加分项。
(三)建立新闻稿件约稿制度。根据媒体用稿需求和阶段性报道重点,区纪委监委宣传部不定期向镇、街道纪(工)委、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派驻(出)机构约稿。新闻稿件包括消息、通讯、评论、新闻图片、工作纪实、经验聚焦以及视频新闻等。报送的新闻稿件,动态类消息不超过1000字,综述类稿件和工作通讯不超过3000字,经验类稿件不超过5000字。镇、街道纪(工)委、区直各部门、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派驻(出)机构的重要新闻稿件(线索)应及时报送;需报道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工作,相关部门应提前向宣传部提供基础材料。区纪委监委宣传部择优向中央、自治区和市级主流媒体、纪检监察系统相关外宣平台推送。镇、街道纪(工)委、区直各部门、区委巡察办可直接投稿。
五、 队伍建设
(一)建立“三位一体”的新闻宣传队伍。镇、街道纪(工)委、区直各部门、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派驻(出)机构要确定1名专人作为新闻宣传通讯员、网络评论员、舆情信息员(填写《镇、街道、区直各部门新闻宣传通讯员、网络评论员、舆情信息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由区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建档立卡,人员调整后随时更新上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探索建立全区纪检监察新闻宣传骨干人才库,通过从相关行业和单位聘请纪检监察新闻宣传通讯员、网评员等形式整合优质人才资源,以骨干带全员,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二)把握新闻宣传的“时度效”。区纪委监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宣传通讯员要增强新闻敏感度,快写、快编、快报,做到重要信息当时报、紧急信息随时报。加强对零散信息的分析提炼,挖掘蕴含其中的新闻价值。综合类稿件要有亮点、有高度、有深度;经验类稿件要有做法、有归纳、有成效;调研类稿件要有论点、有数据、有例证。
(三)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采取有计划地选派新闻写作骨干到上级纪委监委宣传部和新闻单位调训锻炼、创建新闻宣传工作群、举办宣传骨干培训班等措施,通过“请进来、走出去”“挂上来、派下去”等形式搭建纪检监察新闻宣传业务交流互动和学习提升平台,不断提高新闻宣传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六、 责任分工
(一)区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区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宣传队伍和新闻媒体的日常联系沟通,经常开展新闻选题策划,抓好向中央、自治区及市级主流媒体推送稿件工作;统筹海勃湾区纪检监察外网和“廉洁海勃湾”微信公众号的选题策划、内容安排、稿件审核和编辑发布工作;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和我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和新闻宣传需求,不定期拟定外宣稿件需求要点,有针对性地向镇、街道纪(工)委、区直各部门、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派驻(出)机构或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征稿、约稿;协助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做好内蒙古纪检监察外网和乌海市纪检监察外网信息推送工作。同时,负责海勃湾区纪检监察外网的网站结构、栏目设置、网站风格、颜色搭配、版面布局、浮动窗口设计、改版等网站规划内容的技术支持。
(二)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牵头策划、编报、协调和指导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内蒙古纪检监察外网和乌海市纪检监察外网的信息报送工作。
(三)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负责驻在部门新闻宣传通讯员、网络评论员、舆情信息员情况的汇总登记以及纪检监察信息、网评、约稿工作的审核、把关、报送、统计工作。
(四)区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络服务中心负责将各派驻(出)机构报送的通讯员、网络评论员、舆情信息员和信息、网评、约稿进行整体统计、梳理后报送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五)新闻宣传通讯员职责是:收集、整理和撰写本系统、本部门新闻信息及相关基础材料,参与重要工作、重点报道的组织策划和稿件的采编;按照市纪委监委宣传部约稿要求,结合业务工作,收集、挖掘、编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稿件,确保题目新颖、主题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数据翔实;配合做好新闻媒体采访工作。舆情信息员职责是:浏览关注、主动收集各大网站、论坛以及本地新闻网站信息、新闻跟帖、论坛、博客、贴吧等发布的涉腐涉纪舆情信息,根据情况设定关键词进行搜索,及时发现信息;定期分析网上舆情,按要求完成信息监测、分析研判及报送等工作,做到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平息。网络评论员职责是:利用网络论坛、社区、微博、贴吧等新媒体“舆论场”,及时做好跟帖顶贴、撰写及发布网络评论文章等工作,强化日常网上舆论引导,积极完成各项网评工作任务,澄清舆情事件真相,有效引导网上舆论,做大做强正面声音。镇、街道纪(工)委、各部门网络评论员于每月20日前,按要求向区纪委监委宣传部报送网络评论文章(见附件2),镇、街道纪(工)委、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派驻(出)机构每月不少于1篇,区直各部门要积极撰写网评文章,一经采用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加分项。
七、 评价激励
(一)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镇、街道纪(工)委、区直各部门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和评论工作情况纳入《全区科级干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指标》,进行同部署、同考核、同问责。加强纪检监察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日常监控力度,每半年及时提醒综合成绩排名末位的镇、街道纪(工)委、区纪委监委机关部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推动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实行每月一统计、季度一通报,年度一考核,区纪委监委宣传部会同办公室每月对镇、街道纪(工)委、区直各部门、区委巡察办,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和派驻(出)机构上稿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设立“排行榜”,每季度在“廉洁海勃湾”微信公众号、《海勃湾纪检监察信息》上进行通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评日常监控和年终评价的重要依据。镇、街道纪(工)委、区直各部门、区委巡察办要于每月20日前上报本部门上稿情况(见附件3)。
(三)建立激励保障机制。区纪委监委对在中央、自治区级主流媒体上发表稿件实行优稿优酬,根据稿件刊(播)媒体、版面(栏目)、篇幅等情况给予激励。完成任务后,镇、街道纪(工)委每增加一篇,市级每篇加0.2分,自治区级加0.5分,国家级加1分,网评文章被自治区纪委监委每采用一篇加0.2分,3分封顶;区直各部门在中央、自治区及市级媒体刊发稿件的,市级每篇加0.5分,自治区级每篇加1分,国家级每篇加1.5分,网评文章被自治区纪委监委每采用一篇加0.2分,3分封顶。每年年底,根据信息采用量、领导批示量评选新闻报道先进个人、优秀新闻作品和网评文章进行表彰。
八、 组织领导
(一)提高政治站位。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认识、勇挑重担、凝神聚力,切实发挥新闻舆论的正确导向和监督作用,推动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切实履职尽责。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动承担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紧跟形势任务,把新闻宣传工作放在总体工作中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选配政治素质高、文字综合能力强、熟悉业务工作的干部担任通讯员,配齐配强新闻宣传干部,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宣传工作力度,提升社会影响力。主要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新闻宣传工作亲自过问,提出要求;分管领导要主动担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切实抓好新闻宣传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综合协调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引导和指导新闻宣传通讯员积极作为,努力做好新闻宣传具体工作,实现资源共享、联动配合、集中发声。
(三)强化服务保障。各级党组织要加大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经费等保障力度,切实把纪检监察新闻宣传保障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整体服务保障工作中统筹考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合理规划、科学使用新闻宣传工作经费,重点保障设备购置、硬件更新、节目制作、实地采访、评价激励、业务培训等相关工作需要。
附件:1.新闻宣传通讯员、网络评论员、舆情信息员情况登记表
2.网络评论文章格式
3.上稿情况统计表
海勃湾区纪委办公室
2018年8月1日
附件1
各部门新闻宣传通讯员、网络评论员、舆情信息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微信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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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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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部门请报送对应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络服务中心请于8月10日前上报区纪委监委宣传部。邮箱:hbwqjwxcb@163.com
附件2
网络评论文章格式
文章标题:
文章作者:
作者单位:
刊载日期:
刊载网址:
文章内容(500-1000字):
备注:各部门请报送对应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络服务中心请于每月20日前上报区纪委监委宣传部,文件命名为“单位+×月网评文章”。邮箱:hbwqjwxcb@163.com
附件3
各部门上稿情况统计表
上报单位: 审核领导: 上报时间:
序号 |
刊发媒体 |
标题 |
刊发日期 |
作者 |
备注 |
备注:各部门请报送对应纪检监察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络服务中心请于每月20日前上报区纪委监委宣传部,文件命名为“单位+上稿情况统计表”,同时附相关佐证材料,邮箱:hbwqjw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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