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勃湾区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彻查“保护伞”,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切实发挥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主力军作用。截止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21件(上报市纪委2件),立案11人,政务处分1人。
部门联动摸线索。区纪委监委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与区委政法委、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共同研判、线索案件筛查、查办情况反馈等机制。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上下联动,将“扫黑除恶”同基层反腐“拍蝇”、民生监督等工作结合起来,即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共同协作排查问题,发挥整体工作合力。
广泛宣传造声势。在电视、网站等传统媒体资源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提高覆盖面的同时,充分发挥微信、QQ等新媒体资源优势,大力宣传推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要求、重点打击内容。通过开展现场接访活动、播放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摆放宣传展板、粘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并现场答疑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知识,切实走入百姓生活,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
拓宽渠道接举报。充分发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举报热线、12388信访举报热线、纪委监委网站举报、微信公众号举报等平台作用。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投诉箱、电子邮箱、宣传资料等载体,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
深挖细查严惩治。率先出台《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深挖彻查“保护伞”,同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从中梳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加强线索分析研判,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集中力量,加大核查力度,快查快结,并要求做到三个不放过:证据不全面不放过、定性不准确不放过、事实不清楚不放过。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严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对公安机关侦破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一律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