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反弹风险依然存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和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海勃湾区纪委监委打好清明前后关键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硬仗,聚焦纠“四风”工作,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做到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安全、有序祭扫。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祭扫的相关要求;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督促全体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气。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党组(党委)要认真学习贯彻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与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相结合,营造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不松意识、不让寸土的清明氛围。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在推动“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上既要务实抓,更要做出样。
三、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全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在抓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监督的同时,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通过廉政提醒、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联动督查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刀口向内,坚持“一案双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查处问责并通报曝光,通过曝光一个达到震慑一批的目的。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大力推动弘扬新风正气,促进优良作风形成常态、保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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