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山镇党委,各街道、海勃湾工业园党工委,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党组,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建立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内纪办发﹝2017﹞9号)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部门《海勃湾区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表》的填报工作。
一、填报人员
区委管理的科级干部,主要包括:全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科级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科级领导干部;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公司(企业)中相当于科级的干部。四级主任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科级领导干部,均属于建档对象。
二、填报要求
1.信息填报。《海勃湾区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表》由各单位(二级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填报,自行用A4办公用纸正反面打印,填报内容须由领导干部本人用碳素笔如实填写并署名。填报事项如有变动,于每年3月底前报告上一年度的有关变化情况。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2.报送方式。12月10日前,由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组、纪工委统一收集各单位填写完整的纸质表格和电子版表格(使用光盘刻录),送达至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203室)。
《海勃湾区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表》电子版模板请到海勃湾区纪检监察网通知公告栏里下载,网址:http//hbwq.wh.nmgjjjc.gov.cn。
附件1:《海勃湾区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表》.pdf
海勃湾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