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对八届区委第五轮9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督查组通过查看报告、调阅资料、个别谈话了解等方式,实地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认真配合督查组,提前按反馈问题逐条撰写本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并提供每个问题整改的佐证材料,坚决杜绝“材料整改”“会议整改”“下不为例”式整改。按照海党办发〔2019〕16号《关于持续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