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海勃湾区纪委监委召开发挥监督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会,会议指出通过“四个聚焦”明确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全力整治损害营商环境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进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提升自身能力。为深入贯彻中央及自治区、乌海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区纪委监委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汇编成册,并召开为期两天的专题学习会,传达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就怎样做实做细、有效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交流,为日后的监督检查打好理论基础。 
聚焦压实监督责任。制定《海勃湾区纪委监委关于发挥监督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方案》,明确走访调研、明察暗访、执纪问责、政治巡察等方面的责任人和责任部室,整合监督力量,由班子成员带队,抽调派驻纪检监察组、特约监察员,成立四个监督检查组,聚焦一个重点领域,推动协同作战,进一步发挥监督作用。

聚焦解决突出问题。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监督工作清单和政治监督台账,继续以组团监督为基础,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重点围绕自治区《意见》中提出的八个方面重点任务,紧盯兑现政策、履行合同、简政放权、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方面,探索“蹲点式”“融入式”“体验式”监督,通过陪企业办一次业务,着力寻找营商环境“堵点”,提升机关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和公信力推动职能部门工作作风持续好转。
聚焦成效巩固提升。对营商环境领域的问题线索,单独建账,优先办理,定期调度,限期办结,及时反馈。坚持“一案双查”,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监督责任缺失、监管责任缺位的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引导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规范政商交往行为,通过公众号公布9项正面清单和9项负面清单,倡导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