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委严格按照乌海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方案》相关要求及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高效完成2020年审结的21件自办案件的质量评查工作,有效提升我委案件办理的能力和水平。
此次评查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全面自查,自3月中旬开始,我委集中清点、整理2020年自办案件,由审理室及各办案科室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去、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执行到位、管理规范等8条案件质量基础标准入手,进行自查互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汇总,分析原因症结,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在我委自查、互查的基础上,由市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三区纪委监委共同参与,对我委自办案件进行抽查,着重整理共性问题和重点难点,共发现取证不规范、文书不规范等40个问题。三是现场汇总反馈,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将我委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以专题反馈会的形式,现场进行一对一反馈,分析原因症结,提出整改措施,达到以查促改的目的。
以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我委对发现、汇总的问题分类梳理,深挖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关于做好市纪委监委2020年案件质量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向全委各纪检监察干部通报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情况,逐一落实整改方案,并督促各办案科室逐一对照整改,切实保障案件评查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效,推动我委案件办理质量再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