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有效结合,对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和科技局3个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一是提升驻在单位全体人员的思想认识。重点对驻在部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压实驻在单位的主体责任,规范驻在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具体任务。督促驻在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自查工作,共梳理出责任清单17项,廉政风险点13项,制定防控措施19项;对涉及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部门的10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抓小抓早防微杜渐;对驻在单位存在的一般性问题下达监督提醒函3份。
三是将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工作。针对部门梳理出的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派驻三组共制定监督清单9项,包括精简办理建筑许可流程、压减办理建筑许可耗时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