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以及监察 对象限期主动向组织报告城镇公共收费 停车场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loading...
loading...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安排和自治区、乌海市党委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区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以下简称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决定全面接受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在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主动报告。
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包括退休、离职的公职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向区纪委监委主动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我区停车场规划、审批、建设、价格、收费、管理、监督等环节利用职务影响插手干预审批、为停车场相关企业提供便利、入股、分红、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问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凡主动向组织报告,并如实说明问题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理;凡拒不报告、不如实说明问题的,一经排查发现,将严肃惩处。
海勃湾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滨河新区万晨街6号,邮编016000)
举报网址:http://hbwq.wh.nmgjjjc.gov.cn
中共乌海市海勃湾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乌海市海勃湾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