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这一重要论断蕴含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是对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对改革规律的深刻把握,为抓好改革这一系统工程提供了根本遵循。
坚持问题导向,弄清楚“破立”由何处起、向何处去
坚持问题导向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是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鲜明特点。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历史上每一次重大社会变革和制度创新,无不是在对矛盾的认识和解决中实现的,改革的过程也是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不断提出新思路新办法。
识别改革痛点。问题是改革的动因,解决问题是改革的目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都是奔着问题去的。改革要取得实效,必须强化问题意识,围绕发展所需、民心所向精准识别痛点,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创新能力不足、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等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精准发力,弄清楚“破立”从何处开始、以何事物为对象、向何方推进,让“问题清单”最终成为“成果清单”。
明确改革原则。我们的改革是有方向、有原则的,坚守改革原则才能保持头脑清醒,弄清楚改革“向何处去”。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要根据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制定方案,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卡点堵点问题、环境和民生领域痛点难点问题、有悖社会公平正义的焦点热点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破立统一中实现稳中求进。牢牢把握改革开放前进方向,坚持改革总目标不动摇,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坚决破除各种体制机制障碍,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破立”如何协调、如何并举
坚持系统观念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普遍联系的原理,强调整体性、关联性和动态性,要求在面对复杂问题时,深入剖析问题本质及根源,揭示事物之间内在联系。在改革过程中坚持系统观念,必须全面审视问题各个方面,准确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注重各领域间的协调与平衡,确保改革有力有序。
注重系统集成。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坚持系统观念”,意味着改革必须做到系统整合和联动集成。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从宏观层面看,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从微观层面看,各项改革措施之间要相互配套、相互促进。这要求我们在推进各个领域破与立的过程中保持动态平衡,既要看到本领域的变革,也要考虑本领域变革带来的联动效应,以此领域的“破”为彼领域的“立”提供助力。
推进破立并举。破与立是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在改革中要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如果旧动能、旧机制破除了,新的还没有建立起来,就会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改革成效。只有坚持“先立后破”,做好新旧模式之间的衔接和转换,才能兼顾稳和进,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必须“加法”“减法”一起做,在破除障碍的同时,建立新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在实践中接受检验。
坚持人民至上,着眼于“破立”是否成功、能否接续
坚持人民至上体现了历史唯物主义群众史观,是改革的根本价值立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决定性力量。在改革过程中,必须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确保改革始终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让改革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确保改革始终得到人民群众衷心拥护。
注重以人为本。我们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始终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以人民的满意与支持作为试金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新形势新变化,提出“两个是否”,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更加突出了人民在改革中的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所需所盼就是改革之重之急,凡是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坚决改坚决立。
坚持问计于民。历史上的重大变革与发展往往始于人民群众创新实践。对于实践中生长出的新事物,应当认真保护、仔细观察,让新事物“立”得住,鼓励尝试、包容错误。要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问计于基层、问计于群众,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新突破,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共天津市委党校 常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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